成員函式傳回物件,可再利用物件取得成員函式或class成員變數操作(如同經由檔案夾以取得檔案,但變數本身即是檔案等級的資料,故無法(win1.compare(win2)).get_id()再進行進一步的操作.但成員函式傳回的物件為何無法執行物件本身地址的操作呢???

&(win1.compare(win2))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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